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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法》是教育规划纲要规定的重要立法项目,开展《学前教育法》研究起草工作已列入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日前,教育部在京召开《学前教育法》立法座谈会,积极推动学前教育立法工作,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在座谈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一年多来全国各地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宏观情况,主要包括四项重大举措:全面加强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建设;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国家学前教育的重大项目;启动实施学前教育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
与会人士就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深层次制约进行了探讨,建议立法工作要在深度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考虑当前的突出问题与长远发展,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明确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办园体制和教师队伍身份待遇等多方面问题,同时兼顾对弱势地区与弱势群体的扶助。
“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500亿元,实施四大类7个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中,全国范围内遴选了15个省(区、市)的18项有关学前教育体制改革的试点项目,着力探索政策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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