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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关于灵魂的争论一直不休。“万物有灵”说,是任何一个民族都经过的原始宗教阶段。而且古人把人的灵魂又称做“神”,即生时为“魂”,死后为“鬼”,升天为“神”,也即是“天神”、“地鬼”、“人魂”,或者说在天为“神”,在地为“鬼”,在人为“魂”。其实这三个东西是一回事,却分做了三个层次。因为“鬼”、“神”看不见,无所不在,所以能作祟于人。人因为恐惧,便要去贿赂他们,以便求得保护而不作祟,这就是“祭祀”。
孔子的学问是务实,不事虚诞,所以他“不语怪、力、乱、神”,对于鬼神的态度是“敬而远之”。其根本的原因,是他回答季路的话:
未知生,焉知死。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论语·先进》
他的出发点是人,人都做不好,当然不会去过问别的事。无论鬼神是有是无,他都不加理会,因为那是虚谈,无补于人事。只要人做好了,人生的意义也就实现了,无需再给人类套上那么多的精神枷锁。这种观点是很开明的。是真正的“人本主义”。
老子虽信鬼、神,但却不听命于鬼、神,所以他说:
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
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老子》
谓鬼、神亦得受命于道,我们与道合一,鬼、神亦无法伤害我们,我们也不伤害他们。彼此共同遵循道的法则,天下也就太平了。
庄子则认为,人之灵魂本来无生、无形、无气,结果变而有气、有形、有生,再变而为死。死就是生,肉体死了,精神却生存于宇宙的大虚空之中。(《庄子·至乐》)
《管子·内业》中认为,“气”是万物本源。地上的五谷,天上的列星,就连鬼、神也都是“气”所构成的。
而孙武在《孙子兵法·用间》中,也认为鬼神之说不可靠,所以“不可取于鬼神”。另一位军事家尉缭,也认为“天”不可靠,只能“求己”靠智慧。
司马迁认为,人的生命是由“神”和“形”组成的,“神”是生命的本源,“形”是生命的依靠。因而“神”过用就会耗竭,“形”过累就会败坏;“形”与“神”分离,人就会死,死了也就不会再生,分开的就不可能再合。(《太史公自序》)
《淮南子·亻叔真训》中说,有一个叫公牛哀的人,得了一种病,动不动就会转变成其他的动物。有一次发作七天,变成了虎。他的长兄插上门进来看他,老虎竟把他给扑杀死吃了。这就是说,身上长出了花纹,就变成了禽兽,人的手和齿也变成了虎的爪和牙。他的意志和心理也变了,神魂和形体都变换了。当他做老虎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曾经是人过;当他做人的时候,也横竖不知道自己要变成虎。这人与虎相互变化,各有自己的乐处。就好比水到冬天成冰,春天又成水。如此周而复始,到底是哪个快乐哪个痛苦呢?所以说,形体受到到寒暑燥湿的侵害,形体虽枯黄但却精神强壮;精神受到喜怒思虑的煎熬,精神虽竭尽但却形体不死。因而疲老的马死了,剥杀的时候如同搞木一样干枯;少壮的狗死了,割截的时候却是鲜血淋淋的。而且伤祸横死的人,他的鬼魂总要作祟;寿终正寝的人,他的神魂自然安定。但这还都不是形体与精神一块寂灭的最高境界。
这一段故事,是要告诉我们,灵魂并非不能灭;做神还是做鬼,是作祟还是安定,都由人自家心身所决定。而且一旦形体变了,灵魂也就变了,并非是不死和永恒的。
桓谭第一次用“薪”与“火”的关系来阐明“形”与“神”的关系。他说“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燃烛矣”,精神是“火”,形体是“烛”;保护得好,火可以使烛燃尽。但烛尽之后,火即不能独存,所以精神也是要灭的。(见《新论·形神》)
王充也用了这个比喻,“人之死,犹火之灭也”。火灭了就没有光,人死了当然也就没了知觉。精神灭去,就留下了一具尸体。如果说尸骸有知,那就等于说火灭了光却仍然在一样荒谬。(见《论衡·论死》)他又在《订鬼》中说:
凡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
是说鬼是人想出来的,所谓“见鬼”之说,都是看到了虚幻的意象而己,是因为疾病的缘故:
人病则忧惧,忧惧则鬼出。
可见,这鬼就在于人的心里。只要人精神颠倒散乱,自然会“白日见鬼”、“活见鬼”。
道教的开山著作《太平经》云,人的神魂来自于天气,天气又生自元气,而神乃依气而行动,所以:
人有气则有神,有神则有气。神去则气绝,气亡则神去。故无神亦死,无气亦死。
气与神的关系,又如同鱼水:
精神有气,如鱼有水;气绝精神散,水绝鱼亡。
梁朝的刘敲有篇《命终论》说,人的形体是无知的实物,精神却是有知的心性。但是有知的心性不能独存,只好借助于无知的形体才能成立,所以形体就好比是精神的旅馆一样。等到死时,精神便离开此馆而到了别的地方,当然旅馆也就没用了,因此,祭祀鬼神的举动是于事无补的。
《晋书·皇甫谧传》中有段话,说人都贪生怕死,但生却不能超越命限,死更无法逃脱。而人死之后:
精歇形散,魂无不之,故气属于天;寄命终尽,穷体反真,故尸藏于地。是以神不存体,则与气升降;尸不寄久,与地合形。
意思是说,人的精神灵魂来自于天,属于气,所以死后复归于天气;尸骸形体来自于地,属于质,所以死后复归于地质。也可见,神魂并非不灭。
杨泉《物理论》云:
人含气而生,精尽而死。死,犹澌也,灭也。譬如火焉,薪尽而火灭,则无光矣。故灭火之余,无遗炎矣;人死之后,无遗魂矣。
这里仍然用了薪火之说,承认“魂”由“气”成,“气”尽而亡。
但到了郑鲜之的《神不灭论》,也用了同样的比喻来反证神的不灭:
夫火因薪则有火,无薪则无火。薪虽所以生火,而非火之本。火本自在,因薪为用耳。
就是说,用薪可以生火,但它只是火的一种载体而已,却不是火的本体。若是非要有薪柴才能有火,那么燧人氏钻木之前,难道就没有火了吗?因此,“神”与“形”也一样,不能因为“形”坏了,“神”就灭了。因为形体并不是神魂的本体,“形”坏了,“神”又回到本体去了。这是从本体来肯定“神”的存在永恒性。
到了慧远的《形尽神不灭论》,再向前发展一步,仍然用木火之说:
“火”之传于“薪”,犹“神”之传于“形”;“火”之传异“薪”,犹“神”之传异“形”。
这就使得这一比喻完善化了:
火—→薪—→异薪。
火种本在,为保存火种,便传给A薪,再由A薪传给B薪,如此流转不息,薪薪相传,也就是古人说的“薪火相传”,万古不灭了。
而牟子《理惑论》则用种子与植物的关系作比:
魂神固不灭矣,但身自朽烂耳。身譬如五谷之根叶,魂神为五谷之种实;根叶生必当死,种实岂有终亡。有道虽死,神归福堂;为恶既死,神当其殃。
这是说,精神是种子,形体是植物五谷。五谷有生,自然会死,但种子却代代相传,精神也代代相传而不灭。如果生前有道德,死后则灵魂进入天堂享福;生前为恶,死后则灵魂坠入地狱受罪。这种“报应说”,也并非没有道理,因为天堂、地狱亦皆由心所生。心中存想,便可幻妄成形。
李觏说过:人睡着了做梦,旁边的人只看到的是他的睡样。而梦者的灵魂却飘游热闹,要么羽化而成仙,要么峨冠而上朝;或者有宫室车马,美妇起舞侍奉,在前助兴。一夜之间大富大贵,的确快乐无比。等到醒来,摸摸身上,却一根毫毛也没有多。于是才知道,那些富贵享乐都是虚无梦幻,便会一笑置之。这其中的原因,就是心思太重了。(见《李觏文集·潜书》)这与卢生的“一枕黄粱”正同,可见所谓灵魂亦不过虚幻而已。
朱熹是个敢于怀疑的大学者,他将灵魂理解为“气”,他说:
鬼神只是气。屈伸往来者,气也。天地间无非气,人之气与天地之气常相接无间,人自不见。人心才动,必达于气,便与这屈伸往来者相感通。
“鬼”是“屈”,“神”是“伸”,屈伸变化的都是“气”。“气”是相通的,所以人永远与天地处于相交接状态。人眼看不见,是因为“气”的运动速度超过了光速,为波速了。灵魂是“气”,形体是“魄”。精气聚集便成了人,精气尽了,魂气便归于天,而体魄归于地而死:
人将死时,热气上出,所谓“魂升”也;下体渐冷,所谓“魄降”也。此所以有生必有死,有始必有终也。然人死虽终归于散,然亦未便散尽,故祭祀有感格之理。先祖世次远者,气之有无不可知;然奉祭祀者既是他子孙,毕竟只是一气,所以有感通之理。
——《朱子语类》卷三
人死时,“魂”升天而为“神”,“魄”降地而为“鬼”,皆是天地之“气”。“气”散自然没有神鬼的知觉,然而朱熹难免留下个尾巴,说祭祀祖宗时,总会有心理感应。这感应总得有对象,感应到祖宗的情况,说明代表他们的“气”还没有散尽,用现在的话说即是还有“残留信息”。因为祖先与后裔毕竟是“一气”,是一脉相传,所以能够接受和感应到这些残存的信息。不过,时间久远的祖宗,因为信息也消散完毕,所以感通的概率便极小。
朱熹尽管承认心灵感通的存在,但却并不肯灵魂是永存的:
然已散者不复聚,释氏却谓“人死为鬼,鬼复为人”。如此,则天地间常只是许多人来来去去,更不由造化生生,必无是理。(同上)
可见,他反对“生死轮回”之说,而认为一切生命均由造化而生,不是在中途由这个躯壳跑进那个里,由那个跑进这个来。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的思考,但仍然需要完善。
佛教以前的印度宗教,都认为人有灵魂,而且灵魂不死,永远流转在六种生命的形式(六道)之中。这六种形式是: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后三种最苦,“畜生”被人屠宰奴役,“饿鬼”永远饥饿难饱,“地狱”要受各种折磨,因而称作“三恶道”或者“三恶涂”、“三恶趣”等。“阿修罗”与“天”相齐,但一善一恶,一正一邪,而总是邪不压正。“天”是最享福的,有“寿”有“乐”。只有人间不苦不乐,亦苦亦乐,所以最好修行。
佛教之前的七十二沙门,多半是要通过修行更生入天国。但释迦牟尼看到,既然是“六道轮回”,天国自然亦在其中;尽管“天”的寿命长久,福乐无比,但却终究会有尽时,照样会轮回为他种生命。看来,六道之中,谁也无法主宰自己的生命,是无我无常,由人摆布。这就是一种无穷无尽的苦恼,而且是获得生命自由的最大障碍。所以,他要跳出六道,连“天”也不要去做的。生命的形式没有了,进入虚空境界,岂不就是自在了,有了“常乐我净”吗!因此,佛教就建立在“灵魂不灭”、“轮回转世”的基础之上。比如说,“带业往生”、“超度亡灵”、“修炼来世”、“灵童转世”等。
后来,中国的道教也接受了这种轮回学说,所谓的“仙女下凡”、“再世情缘”、“三生石”、“三生报”等等。比如说,隋炀帝杨广与宠妾李妃发过密誓,要世世去做夫妻。后来杨广到了地狱变成猪,备受折磨,幸得前生有誓,阎王只好放他与李妃再了情缘。于是李妃再世转化为男子,当了唐明皇李隆基;杨广则变成女的,做了杨贵妃。两个人恩恩爱爱,死去活来:
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白居易《长恨歌》
至于后来又怎么了的,就不知道了,至今还没有看到谁再编过什么故事了。
中国以及世界所有的民族、国家、宗教、哲学、文学、艺术等,几乎都信仰有灵魂的存在,所以才会有“招魂”、“摄魂”之术;见到美女娇娥,便“销魂落魄”;惊惧生死之际,往往“魂飞魄散”;心有所挂,便会“神魂颠倒”;作祟害人,就是“阴魂不散”。不仅人有灵魂,动物也有,植物也有,甚至连无生物都有。不仅个体有灵魂,群体也有,如“军魂”、“国魂”、“民族魂”,指的就是一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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