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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留守男”也应被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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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7 14: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于工作关系的缘故,笔者经常有机会深入乡村接触一些“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并对他们的生活情况与心理状况进行过调查;同时发现社会各界已对这些留守群体予以了物质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关怀,但是在农村仍然有一个被忽视的“部落”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且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个“部落”就是足不离土的“留守男”。  何谓“留守男”?农工党安徽省委在调研时曾将其界定为,妻子长期离家进城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丈夫则留守家庭肩负起本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生产劳动和家庭抚养与赡养责任的特殊群体。其实在农村,“留守男”并不在少数,至于他们为何留守的原因则多种多样,概括起来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身体健康状况的制约而不宜外出务工经商,但是为了增加家庭收入而不得不让妻子在外辛勤劳作;二是由于家中上有耄耋老人需要赡养,或者下有年幼的孩子必须抚养,从而自己不得不暂时留守在家进行悉心照顾;三是少数青壮年因为心理素质的因素而不愿外出闯荡,或者认为留守在家也能丰衣足食,从而不屑外出含辛茹苦地打拼,等等。
  面对因各种原因而出现的“留守男”,社会各界应当像关爱“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那样,给予他们足够的关注和高度的重视。因为大多数“留守男”在现实生活中都面临着体力劳动重、抚养任务重、社会活动少、夫妻见面少的现实困惑;更重要的是,在人们的潜意识中,男性必须在吃苦耐劳、承受压力等方面承担起更多的责任,而在此观念的左右下,许多“留守男”必然会背负起巨大的心理压力,有些甚至会滋生迷茫自卑的心理状态,如果日积月累,不能有效地进行疏导,这将不仅直接影响农业的正常生产,而且也不利于农村的和谐稳定。
  因此对“留守男”的倍加呵护,需要政府和社会来共同“给力”:首先,政府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让这些“留守男”就地就近可以创业,增强他们发家致富的信心,激发他们积极进取的动力;其次,农村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农村“留守男”的不同特点,采取帮扶、关爱、疏导、管理的措施,让他们在留守中找到自己的人生亮点,实现自己的价值取向;再次,乡村妇联要多与“留守男”的外出妻子沟通联系,创造时机促进“留守男”的夫妻相聚交流,以亲情来缓解他们心理压力,以爱情来保障他们家庭幸福,以温情来敦促他们奋发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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