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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证] 关于做好淮南2011年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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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0 09: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淮人社秘〔2011〕82号

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皖人社秘[2011]11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一)今年我市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是:秘书(涉外秘书)、营销师、心里咨询师、电子商务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理财规划师、网络编辑员、收银员九个职业。
(二)今年我市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中规定的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
(三)我市组织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是:除上述由全国全省组织的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以外的职业。请各鉴定机构及时报送鉴定计划,以便我们统一组织实施。
二、报名要求。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大力宣传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省厅对报名工作的管理要求,认真审核报名人员的申报条件,不得越级申报。
三、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执行。
四、鉴定考务工作。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考务工作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
五、收费事项。根据我市的情况,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4]198号)核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向鉴定对象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费。
六、联系电话。在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和考试期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设立举报电话(统考当日值班电话),号码是:3627185、3622559。
统考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鉴定机构要高度重视统考工作,广泛宣传统考工作,提高统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树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动员和组织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向城市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和相应职业的劳动者参加全国全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促进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数据报表
2.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数据报表
                (请在“网上下载”栏目下载附件)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抄送:省职业能力建设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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