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 (二)针对目标人群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儿童家长孤独症科普知识知晓率,增强家长接受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规范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干预康复服务,提升干预效果,减少精神残疾发生,促进儿童健康。 三、服务内容 (二)筛查 1.初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初筛服务。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的服务时间和频次,通过应用“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表”等方法(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发育评估相关内容),为0~6岁儿童提供11次心理行为发育初筛服务。 相关链接: 《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文件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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