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教基〔2014〕40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学校: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基〔2014〕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请各县市区在学校自查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所学校参加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审。申报材料于2015年3月25日前报市教体局基教科,联系人:陈传福,电子信箱:xcjwwy@163.com。
2014年5月23日 http://www.xcedu.net/edit/sysimage/file/zip.gif皖教秘基〔2014〕41号文.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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