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健康程度测试
家庭结构:结构完整者(夫妻生育年龄育有子女)加2分;不完整者(丧偶或离异而未再婚,或无子女)减2分。 家庭成员及邻里关系:家庭成员(以夫妻为主)关系融洽、良好者加2分;关系一般者不加分;较差者(指常争吵或生闷气)减2分;关系很差(已达破裂边缘,或夫妻分居者)减3分。邻里关系好且经常来往者,加1分;邻里不来往不加分;邻里关系紧张者减1分。家庭生活习惯:全家多数人生活有规律,按时起居、就餐者加2分;生活基本有规律者不加分;生活无规律(起居不定时,经常熬夜、睡懒觉)减2分。
不良嗜好:嗜烟(按人计算)1人减1分;嗜酒1人减1分。若经常酗酒,已达到慢性中毒程度,则1人减2分;嗜赌1人减2分;有吸毒者,1人减3分。
家庭休闲生活:休闲生活内容丰富、愉快者,加1分;休闲生活单调、乏味、沉闷者,减1分。
家庭卫生及周围环境状况:卫生状况良好者,加2分;一般者不加分;较差者,减2分,经常受噪音干扰或受“三废”污染者,减3分。
家庭成员健身情况:经常参加锻炼,1人加1分;偶尔锻炼不加分;从不参加锻炼,1人减1分。
家庭成员营养状况:全家人营养供应充足、合理者,加2分;一般者(尚充足和基本合理)不加分;营养供应不足或过剩或不合理者,减2分。
家庭卫生知识文化水平:能掌握了解一般的医药卫生常识并经常应用者,1人加1分;一般者不加分;对医药卫生常识无知者,1人减1分;迷信严重者,1人减2分。家庭主要成员(指成年人)文化水平平均在高中以上者,加1分;平均在小学以下或文盲者,减1分。
家庭疾病及心理健康状况:现患较严重的心、脑、肝、肾、肺、胃等器质性疾病,1人减1分;现患严重传染性疾病,1人减2分;现患传染病,1人减1分;现患精神病,1人减2分。家中有性格异常、变态心理及其他严重心理障碍者,1人减2分。
★计分方法及标准:**** Hidden Messa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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