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宿州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宿人社秘〔2011〕67号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部署,2011年我市将继续组织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和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省统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全市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市统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职业资格鉴定的范围(一)我市将组织报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组织报考计算机操作员等26个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考(全国统考和全省统考的具体工种、等级见附件三)。(二)组织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制鞋工、服装设计定制工、服装缝纫工、工程测量工等职业(工种)和全国统考及全省统考没有涉及到的职业(工种)进行国家职业资格全市统考。全市统考的职业(工种)等级为5-3级。二、试行“统考日”制度从今年开始我市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统考日”严格按照皖人社秘〔2011〕112号文件规定的日期(具体日期见附件一)执行。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要按照我局统一安排,在规定日期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全市统考,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已经列入全国、全省、全市统考职业(工种)的鉴定工作。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组织本地区(本单位)职业资格鉴定应集中安排在3月、5月、7月、9月、11月的“统考日”进行,并于每年3月底,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附件四),报市职业能力鉴定中心备案。三、报考要求(一)进一步加强报名管理。参加三级统考的考生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组织本地区(本单位)考生统一报名;社会零散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报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不得受理非本地区范围内的学制教育毕业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报名,不得委托或受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代学员集体报名,不得降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报名条件受理报名。(二)严谨做好统考数据报送工作,确保统考数据报送及时、规范、准确。参加全国、全省统考数据报送时间按省厅有关文件执行,参加全市统考数据在统考实施前30天报市中心。(三)全国、全省、全市统考的组织方法、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实施。(四)全市统考期间,市局将派督导组赴各考区进行督导,届时,请各考区做好配合工作。市中心设立监督举报和统考日值班电话:3044569,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和值班电话,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接受考生咨询。四、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市统考工作顺利进行,市局将设立专门领导机构,负责全市统考工作。(一)统考领导小组组 长:张建华副组长:刘传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考工作的实施,刘传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成 员:梁波、牛长龄、刘明亮、杨爱芹、王永(二)专家工作组专家工作组负责全国、全省统考考生的论文评审、答辩和技能考核的评审工作。组 长:刘传明副组长:梁波成 员:刘明亮、樊长高、王超瑾、王红昇、孟庆明、王英杰、周虎、赵亮、刘小阳、王红艳、朱军、韩传龙、周思山、张英彦、刘红军、张家喜、许东升、张杰、杜长强、席君、缪化武、陈华、王学亮、张明军、周书民、王爱政(三)技师考评委员会负责全市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主 任:张建华副主任:刘传明委 员:梁波、刘明亮、王红昇、周虎、赵亮、许东升、韩传龙、周思山、张英彦、杜长强、席君、丁浩、黄龙、王道翔五、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根据安徽省人社厅《转发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职技鉴〔2011〕1号)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能力,推动劳动保障协理员专业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平台的作用,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认真组织本地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参加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凡没有取得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参加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考试,已经取得劳动保障协理员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一年以上的必须参加劳动保障协理员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具体事宜见附件二)。附件:1.《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11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3.《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4.《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页:
[1]